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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系室(中心)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7    作者:闫爱敏 陈站    发布:胡晶     点击:68 次

各系室(中心):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要求,为全面加强学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明确学院各系室(中心)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明晰工作内容和职责边界,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提高学院整体工作效率和内部治理能力,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开展系室(中心)机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修订完善范围

领导班子及全院各系室(中心)工作职责、科级干部及科员岗位职责

二、修订内容

1.以条目形式编制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

2.以条目形式编制各系室工作职责;

3.以条目形式编制各系室正职(副职)及科员岗位职责。

三、修订工作要求

1.学院各系室(中心)要根据系室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结合近几年来的工作实际,按照职责权利一致、岗位职责明晰、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认真修订完善系室工作职责、编制完善岗位职责。对于原存在职责交叉情况的、或者归口混乱的,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一类事由一个部门统筹”原则,应进行系室间沟通,厘清职责边界。

2.学院各系室(中心)工作职责在学校归口部门原定职责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比如团委书记岗位原则上由校团委指导制定,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实验员岗位职责原则上由教务处指导制定;对于岗位工作职责不明确,工作内容不充实的,学院将在学校岗位设置调整时进行撤销。

3.各系室(中心)要在明确系室及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以附件形式提出各岗位年度工作要点。

四、格式要求

格式要求:标题用二号小标宋体,正文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三级、四级标题用三号仿宋_GB2312,正文用三号仿宋_GB2312,行间距为26磅。正文一级标题使用“一、”的格式,二级标题使用“(一)”格式,三级标题使用“1.”的格式,四级标题使用“(1)”格式。

五、修订工作时限

学院各系室(中心)须按照要求完成各自系室及岗位职责的修订工作,岗位职责经系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系室(中心)负责人将修订的职责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0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至党政办陈站主任处。

特此通知。  

美术与设计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示例

职责

 

  1. 教学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

    2.

    3.

    ……

  2. 教学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教学工作办公室主任职责

    1.

    2.

    3.

    ……

    (二)教务员职责

    1.

    2.

    3.

    ……

     

    主要负责人签字:

     

    分管院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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