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志愿服务、劳动实践、部门协助等各类活动的志愿者招募与激励认定工作,明确招募流程、责任分工及加分认定标准,保障活动有序开展,根据《许昌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美术与设计学院各行政部门、教学系部、教研室、学生组织、社团因活动、赛事、展览、会务等需求招募学生志愿者的全部场景;适用对象为学院全体在校生。
二、组织架构
统筹部门:美术与设计学院团委
执行部门: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会、美术与设计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三、志愿者招募方式与流程
(一)招募前沟通与审批
1. 各部门或活动需招募志愿者时,须先向学院团委提交申报表(附件1),明确活动名称、服务内容、活动类别、服务时间、招募人数、服务地点及岗位要求。
2. 申报批准后方可启动招募;未经申报的活动不予认定。
(二)确定招募模式
1. 自主招募(≤20人)
人数较少且岗位针对性较强的,由部门或活动负责人(教师)直接自主招募本院学生志愿者。负责人需做好志愿者信息登记(含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服务时长),并全程负责活动组织与志愿者管理。
2. 统一招募(>20人)
人数较多且需学院统一调度的,由各部门向学院团委申报,团委委托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招募。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具体要求发布招募通知,组织报名、筛选,对接申报部门完成服务。
(三)时长/量化分申请与认定流程
1. 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申报部门组织填写《美术与设计学院劳动时长/量化分申请表》,完整填写活动信息、志愿者名单、实际服务时长或拟加量化分,申报部门仔细审核并签字确认。
2. 学院团委审核认定:团委对材料完整性、认定类型合规性进行复核,加盖团委公章后生效。
3. 备案与录入
团委留存纸质版申请表,依照《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同步录入志愿者时长、劳动时长或量化分台账,并予以公示。
四、活动性质与认定类型判定标准
活动性质由学院团委与申报部门共同确认,单次活动仅认定一类:
(一)志愿服务类: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公益展览、赛会志愿服务、校园公益岗、爱心帮扶等非营利性公益活动。
(二)劳动教育类:校园卫生清洁、教室/画室/展厅整理、劳动实践、校园美化、物资搬运整理等劳动类活动。
(三)常规活动类:常规工作外的工作协助、会务服务、行政辅助、学生工作支持、学院专项工作协助等管理服务类活动。
五、管理与纪律要求
(一)未提前申报的各类活动,一律不予加分。
(二)志愿者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消极怠工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认定资格,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等处分。
(三)虚报时长、违规加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已认定的分数或时长予以撤销。
(四)设计类、美术类专业技能岗位(如布展、答辩工作协助、导览、专业材料整理等)可优先招募专业匹配的学生。
(五)申报部门负责该项目志愿者的岗前培训、具体分工安排及安全保障工作。
六、附则
(一)本办法原则上每年5月修订一次,由美术与设计学院团委负责组织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中将广泛征 求学院师生意见,确保办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修订后的办法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并及时公示。
(二)校外合作志愿服务、校级统筹活动,按上级要求结合本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