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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2026年度“莲城明珠”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9    作者:闫爱敏 张晓珂,栗晓晶    发布:李露洋     点击:21 次

一、“莲城明珠”捐资助学活动由许昌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社会爱心企业联合举办,许昌学院捐资助学发展基金由多家社会爱心企业共同设立,旨在帮助品学兼优、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费等问题。

二、资助对象

美术与设计学院考研成功学子,品学兼优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报材料

1、考研成功学子提交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直接申报。

2、各年级品学兼优、经济困难学生,由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提供教务系统下载盖章成绩单,提供参加各种比赛和实践活动的证书复印件。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人、孤儿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学业突出;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五、评定标准

本助学金以个人申报材料、2025年9月困难认定情况、临近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依据,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评定后,上报学院党委会进行决议。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①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者;

②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者;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根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④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 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⑤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⑥家庭中多子女上大学;

⑦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⑧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10%;

⑨获本专业领域学科竞赛国家级奖项者;

六、评定人数

全院范围内拟评定16名,其中考研成功学子11名,品学兼优经济困难学生5名。

七、材料提交

各年级各班级生活委员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收齐后统一交到艺术楼24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文件名:姓名+年级班级+学号,生活委员统一打包压缩,压缩包名称:XX班莲城明珠材料,发送到指定QQ 邮箱,由学生自管中心勤工权益部统计整理。材料收集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

22级、23级提交:陈茹意15290201302

QQ 邮箱:1693392762@qq.com

24级、25级提交:李静雯18239659007

QQ 邮箱:235138288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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