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调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难题,突出特色亮点,以前瞻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项目申报和评审
2021年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调研课题的申报纳入学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中,按专项项目申报评审。
(一)申报类别
调研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一般课题”主要围绕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理论问题,侧重于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主要是结合学校和单位实际,侧重工作实践探索与创新。“重点课题”要求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原则上须根据调研课题《申报指南》(见《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3)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资格
凡我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且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或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课题。
(三)评审程序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负责对本单位申报课题的推荐和督导工作。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成立评审组,参与学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对各单位上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进行资助。
(四)项目经费来源
“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4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2000元。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可配套提供经费支持。
三、时间安排
1、课题申报。2021年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调研课题的申报与学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同步进行,申请者须填写《许昌学院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和《2021年校内科研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见《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和附件2),申报材料10月26日上午11点之前将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份,A4打印,双面打印,侧面装订)报送至科技处413房间,汇总表电子版以单位命名发送至keyanchu413@163.com。二级学院的专项项目可随其他科研项目一起申报,其他二级党组织的专项项目以党组织为单位统一报送。
2、课题审批。学校评审组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课题立项名单。
3、有关要求。立项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超过2年自动撤项。项目立项和和新立项目的结项工作从2021年起纳入学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统一管理,与职称评审、年终绩效考核等挂钩。项目结项要求参照学校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结项要求执行。